
溫住建發〔2016〕112號
各縣(市、區、市級功能區)住建局、市政園林局(市政環保局、城管辦),各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
為了推進建筑領域供給側改革,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規范建筑業企業的行為,建立健全建筑市場準入清出機制,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22號)、《浙江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和資質標準實施辦法》(浙建〔2015〕5號)、《浙江省建筑業類企業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浙建法(2006)82號)和《關于進一步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溫建建〔2010〕251號)等有關文件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監督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督檢查對象
(一)2016年4月30前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資質的本市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
(二)在溫從事建筑活動的市外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
二、監督檢查內容
(一)本市企業主要檢查內容
1、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的;
2、企業符合現行資質等級標準的情況;
3、2015年1月1日以來企業市場行為和執業質量情況;
4、企業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情況。
5、企業施工質量、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二)進溫企業主要檢查內容
1、企業在溫機構設立、人員配置、辦公場所設置情況,工程項目部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2、企業履行市場行為情況,重點是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出借資質行為;
3、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規范、標準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農民工工資支付、合同履約等方面規定的情況。
三、檢查程序
(一)本市建筑施工企業自查并填報《溫州市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定期檢查表》(附件2),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復印件)。本市企業于6月15日前將檢查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所屬縣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其中市屬企業報送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進溫企業開展自查并填報《進溫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檢查表》(附件3),于6月15日前將報表報辦公場所所在地縣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其中辦公場所設在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經濟開發區)的進溫企業報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二)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屬地本市企業及進溫企業的檢查,市本級企業和市區進溫企業由市建筑工程管理處負責檢查。各地將《溫州市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定期檢查結果匯總表》(附件1)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電子表格形式報送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三)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不符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住建部令〔2015〕22號)、《浙江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和資質標準實施辦法》(浙建〔2015〕5號)、《浙江省建筑業類企業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浙建法(2006)82號)和《關于進一步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屆滿后仍達不到標準的,要依法報請資質許可機關撤銷其資質。發現進溫企業存在問題的在信用平臺上予以信用扣分并公示,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企業信息登記。
(二)從發文之日起暫停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和園林綠化企業資質申報(新設立和增項)受理工作,資質升級、及其它資質增項仍可按現行資質等級標準申報。
(三)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通知精神,把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的重心放到對企業的資質動態監管上來,加大對現有企業的扶持力度,做好對要求新設立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的解釋說明工作,努力做大做強我市建筑業。
聯系電話:88877505,郵箱:jgcglyk@163.com。
附件:
1、溫州市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2016年定期檢查結果匯總表.doc
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