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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若干規定》的通知

溫住建發〔2015〕263號
各縣(市、區、市級功能區)住建局、市政園林局(市政環保局、城管辦):
現將省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若干規定>的通知》(建建發〔2015〕41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若干規定的通知》.zip(建建發〔2015〕411號)
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