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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
2016-06-03
溫住建發〔2016〕112號各縣(市、區、市級功能區)住建局、市政園林局(市政環保局、城管辦),各建筑業、園林綠化企業:為了推進建筑領域供給側改革,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規范建筑業企業的行為,建立健全建筑市場準入清出機制,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22號)、《浙江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和資質標準實施辦法》(浙建〔2015〕5號)、《浙江省建筑業類企業監督檢查辦法(試行)》(浙建法(2006)82號)和《關于進...